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公告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告
作者:开发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4-02-21 13:23:3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向社会公开增选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职权: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

二、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热心陪审事业,在陪审工作时间上有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本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名额:70名。

四、选任程序:

1、单位推荐: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无锡新区的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出具《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见附件一)的形式向本院推荐;

2、个人申请: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无锡新区的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也可由本人以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见附件二)的形式直接向本院提出申请。

本院将会同无锡新区司法局进行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并报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命后向社会公告。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

五、推荐(申请)方式:

被推荐人或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一式3份,参照附件三样式填写,可先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本院公共邮箱:wuxixqfy@163.com,经本院审核符合形式要求后再提供纸质版),并附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请于背面书写姓名)。

推荐、申请截止时间: 2014315日。

联系人:杨茗茗,联系电话:8221107482211007

特此公告。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一:《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附件二:《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附件三:《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样表)

 

 

来源:开发区法院
责任编辑: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