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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当好当事人的一盏“路灯”
作者:开发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4-10-24 13:20:41 打印 字号: | |
  我接待的第一对“老年客人”显得不那么寻常。

  “我女儿有二级精神残疾,监护人是女婿。现在女婿对女儿不好,我们想帮女儿离婚。但是我们没文化也没钱请律师,可是心疼女儿,请法官一定要帮帮我们。”老人眼含泪水向我倾诉着女婿是怎么“亏待”女儿的。

  特殊群体的离婚案,不仅复杂而且在法律程序上还有多种不确定性,无论是立案还是审理,都有很多棘手问题。根据经验,一般主张子女离婚的父母都会陪同子女一起来,这对老夫妻的女儿却一直没出现。

  我留了个心眼,开始问起他们的家庭情况。原来,老人的女儿年少时是高材生,但因与笔友早恋分手而造成心理阴影,从此对异性产生异常的感觉。因此,不管如今丈夫对她如何,她都不会提出离婚。

  第二天,我和同事专程到老夫妻俩所在辖区的司法所、社区居委走访调查。社区和邻居都反映他们的女婿并没有老人说的“不管女儿,女儿一直哭”的情况,矛盾可能在“钱”上。老人的女婿徐某工作起来“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在社区里小赌度日,日常生活基本靠女儿的残疾补贴,老夫妻对此很有意见。“他拿着我女儿的钱,自己去赌去花,不管我女儿,以后他生老病死也要花我们的钱,我们负担不起。”老夫妻情绪十分激动,女婿倒很平静,他说自己是妻子的监护人,日常生活由他来料理,而这些钱也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倒是丈母娘老怀疑自己。

  看来,小夫妻可能并无实质矛盾,是丈母娘怕经济大权外落,女儿和自己吃亏。我又来到她女儿家。“你丈夫呢?”“去上班了。”“那他一般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来?”“早上八点走,晚上十点左右回来。”“他对你好不好?”“挺好啊。”“那你的工资卡给谁了?”“给我丈夫的,平时他给我买菜用用。”在这样一番对话后,我突然觉得在她的世界里自己仍是幸福的,如果打破现状,可能给她带来的是伤害。

  “你们的目的是要女儿幸福,但是你们年纪这么大,以后能一直照顾女儿吗?你们女儿现在是真的生活不好吗?”我再次与老夫妻坦诚沟通,他们终于承认了自己干预女儿婚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钱,怕女儿被骗、怕自己被骗。听了我的建议,他们也动摇了一开始坚持要女儿离婚的想法。女婿也表态,希望岳父母能信任他,他会去找一份长期工作。

  就这样,原本棘手的纷争得到了化解。法院的立案工作看似简单,其实是当事人遇到纠纷来到法院后的第一盏“路灯”,法官在处理方式上更灵活更接地气一些,尤其对特殊群体,多给一点关爱,设身处地为他们想一想,有时改变的却可以是他们拥有的全部。
来源:开发区法院
责任编辑:开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