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新吴法院就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公开进行宣判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被告人王某等7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本案是公安部2016“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案件,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危害性大,对业内巧克力批发市场造成恶劣影响,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了解,王某等7名被告人通过制假、售假,向江苏、浙江、安徽等超市、零售综合体兜售假冒“德芙”、“费列罗”等国际品牌巧克力,涉案金额210余万元。新吴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判决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以185万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对被告人启用了禁止令。宣判后,新吴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蒋少文表示,2016年以来知识产权庭共受理商标类案件144件,其中涉及食品类的民事案件56件,刑事案件3件。涉及各类食品,为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