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申请执行徐幸福金融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徐幸福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我院对被执行人徐幸福所有的坐落于无锡市美新玫瑰庄园49-802的房屋予以评估、拍卖,最终以1005030.00元成交。我院向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发放执行款400677.00元、案件执行费5400.00元、评估费5150.00元。现本案尚有593803.00元案款未领取。
为了推动我院辖区执行案款的清理发放工作,请被执行人徐幸福自公告之日起到我院办理案款领取手续。
联系人:杨淼伟
电 话:0510--82211178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二0一七 年 六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