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无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典型案例”,我院审理并推荐报送的假冒“德芙、费列罗”巧克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入选。
发布会上,无锡中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顾铮铮表示,这次发布的11起典型案例是在今年审结的12万案件中精心挑选而出的,在同一执法标准、引领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规范社会经济生活秩序、促进增强社会法治意识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该案自开庭至宣判,一直受到国际国内数十家媒体关注。《Chinadaily》(《中国日报》英文版)、《法制日报》、《中国知产报》及其英文版、中国新闻网、新华网等知名媒体均大幅报道该案审理宣判始末。人民日报、央视财经等国内权威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该案新闻链接及相关分析,其他省、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媒体也持续跟踪报道。在国内知产保护领域及外资企业在华高管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今年6月,在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举办的"2016-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颁奖典礼上,该案跻身前十,成为江苏法院入选的唯一案例。
小链接【该案案情回顾】
安徽省芜湖县的三名村民,因好吃懒做赌博成性,欠下了不少高利贷。为了尽快偿还债务,三人合谋生产销售假冒名牌巧克力牟利。三人招兵买马,在芜湖一民房改造的车间内生产假冒巧克力,采用“订单式”服务进行销售,成本约为300元的假冒巧克力以440元至480元的价格出售给下一级批发商,而这些批发商大多是婚庆喜铺。
由于价格低廉且足以以假乱真,三人生产的假冒巧克力销量很好,第一个月便各自分红35万元、17万元、17万元。最终,因一家婚庆喜铺的老板将假冒巧克力送至正规厂家检验真伪而引发美国玛氏集团向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报警。警方一举查获30余万粒假冒名牌巧克力,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该案经过长达9个月时间、历经3次开庭审理,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以18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4名被告人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巧克力的生产、销售、制造标识等经营行为。据悉,这起特大“假冒名牌巧克力案”是公安部2016“利剑行动”挂牌督办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