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无锡新吴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安徽铜陵对一起200余万元的货款纠纷进行异地执行,通过周详计划、细致勘察、多方打探、灵活处理,在一家外表看似“空城”的被执行单位查封到了大量财物,执行取得突破性进展。
出发前,执行法官孙森根据网络查控的反馈结果,制定了详实的执行计划。早上9:00-11:40,孙森带领执行团队先从外围着手,迅速对被执行公司在铜陵的多家银行多个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并至相关职能部门查询工商登记情况、冻结对外投资股权。
下午1:00,执行团队赶至被执行公司注册地进行现场执行。乍看,这里似乎已成一座“空城”,环顾四周,只有一名门卫看守。法官试图通过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管理人员,希望他们能到场配合执行,但对方均表示身在外地无法到场。
下午1:30,法官宣读搜查令,并在门卫见证下对公司档案室、董事长室进行搜 查,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向门卫送达传票,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于6月4日至新吴法院谈话。
下午2:30,执行人员在搜查过程中,发现厂区一隅竟租赁着一家企业。面对法官的询问,承租方一开始还有所顾虑,遮遮掩掩,回答问题避重就轻。法官立即严肃告知其协助调查的义务,承租方随后将实际情况和盘托出,并提供了租赁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及租金支付情况,法官当即做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承租方停止向被执行公司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到时向申请人履行支付义务。
在双方沟通中,承租方无意中透露,厂区内竟然还有一批货物积压在某个仓库。执行干警立即进行了全厂勘察,基本锁定了一间厂房。但仓库大门紧锁,公司门卫称没有钥匙。法官在周围观察后发现有一扇窗户半开着,攀上窗口仔细看发现内有更多财物,经核实确属该公司所有。执行团队决定立即对仓库内物品进行查封!两名干干警从窗口进入,张贴封条,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查封财产概况。另两名干警书写查封清单,并请公司门卫全程见证,最终签字确认,完成了对被执行公司的财产控制。现场执行期间,门卫始终跟随执行人员并观察动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得知查封情况后,十分焦急,打电话表示将尽快到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