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弓建明、新吴法院执行法官孙森、江苏省政协委员、无锡市人大代表王卉青走进网易直播间,就无锡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相关举措、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概念与区别等问题与广大网民互动交流。
访谈过程中现场连线了新吴区法院正在执行的一起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执行员郑维和结合案件详细介绍了执行不能的具体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以及如何源头防范。该案系2001年7月17日晚8时,潘纪长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新吴区经一路、北张村段行驶时,违章越过路中实线,撞击在一辆大货车后部,造成摩托车上乘坐人员吴列萍当场死亡,潘纪长受重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潘纪长在事故中付全部责任。2001年10月30日,经无锡新区法院主持调解,吴列萍的继承人顾洪根、顾中豪、张君珠、吴志清与潘纪长达成调解协议,由潘纪长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82806元。潘纪长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申请人向新区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潘纪长名下无银行存款,无车辆、公积金等财产,有农村宅基地一处,至今仍未拆迁安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自2010年起,潘纪长每月支付200元赔偿款至今。
此次直播共吸引21余万网友在线关注,新吴法院通过执行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了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正视市场风险,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