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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贷款履行法院判决  申请人受感动主动减免赔偿金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18-07-30 16:14:22 打印 字号: | |

周某与钱某因发生交通事故成了“冤家”,钱某拿不出赔偿经常到周某家吵闹。经过法院多次耐心调解,昨天上午,钱某主动将4.9万余元贷款来的赔偿金送到了周某手中,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据了解,周某驾驶自行车与钱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事故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钱某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周某被撞成9级伤残,赔偿金比较高,即便是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钱某仍需要支付6万余元。

钱某家生活并不富裕,每月仅有2000余元工资,名下也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为此,他经常去周某家吵闹,认为既然周某是主要责任,就不应该让自己赔那么多钱。

而周某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经济也十分窘迫,事故中又遭受了伤残,无疑雪上加霜。“根据案件情况的发展,本案极有可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表示,将被执行人钱惠东被纳入限制消费,生活受到影响,申请执行人则迟迟拿不到赔偿款身心俱疲,两败俱伤。本着案结事了,化解矛盾的出发点,法官多次耐心的为双方调解,希望钱某能够理解周某、理解法院执行,希望他能做一个诚信的人,积极想办法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沉溺在怨气中。

最终钱某主动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优先支付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再由其按月还贷。周某则在执行期间也了解到钱某的实际生活状况,便同意主动减免1万多元,愿意以49000元一次性了结。

7月26日,钱某带着贷款下来的49000元现金来到法院,把钱交到了周某手中。本案顺利执结,也化解了双方心中的怨气。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