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发现有一名被执行人在硕放机场候机,目前已被机场公安控制,请火速派员将人带回。”近日,新吴法院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正准备吃饭,突然接到省高院指挥中心的急电: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陈某被机场警方控制,请当地法院前往带人。
接到指令后,新吴法院立即派出三名执行干警在二十分钟内赶到了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并顺利将陈某带回。据悉,陈某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限制出境。据陈某交待,因南京飞往家乡班次较少而无锡较多,故选择从无锡搭乘航班,被发现时已通过安检正在候机。
当晚21时许,南京中院执行局干警抵达新吴法院执行局,在向陈某宣读限制出境决定书与拘留决定书后将其带回南京,新吴法院与南京中院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今年以来,新吴法院多次积极配合兄弟法院进行异地拘留与协助执行。据了解,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苏省边防总队已签署协议,一旦发现有被执行人出入境即会将其扣留并反馈省高院,而省高院将通过全省执行指挥中心调度离机场最近的法院前往先行处置,此举有力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