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准备,此次强制搬迁行动现在开始!”7月11日早上8点,在新吴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王秦飞一声号令下,53名干警开始对辖区内重点地块上某公司厂房进行紧张有序的强制搬迁工作。

在区公安、城管、消防、环保等部门支持配合下,历时10个小时,顺利完成对该公司厂房的强制搬迁,有力保障了辖区重点地块的扫尾灭点工作。
案件背景
据了解,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愿解约,新吴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租房协议书》,该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迁出。该公司逾期未履行。新吴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腾出占有的厂房,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6月24日,新吴法院张贴搬迁公告,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搬迁义务。经大量释法说理和调解疏导,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同意配合搬迁。
行动方案制定
“经过前期摸底发现,该公司人员混杂、内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具有一定危险性,强制搬迁工作难度很大,为此,我们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工作万无一失。”执行法官孙东飞表示。现场由2名院领导指挥,法院干警分成外围警戒、后勤保障、财产清点、强制执行四个行动小组,并安排一辆救护车随时待命。
执行现场
早上8点不到,法院干警外围警戒组到达后设置警戒线,隔离无关人员,确保执行车辆行使顺畅,并对进出车辆进行严格检查。


财产清点组对搬迁物品逐一登记,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取证,公证人员对搬迁行为进行当场公证。


强制执行组指挥并协助搬家公司使用叉车、卡车等设备有序将仓库内物品转移。

后勤保障组负责内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因仓库内有大量粉尘、易燃易爆物,搬迁时需特别注意防火防爆,为此,后勤保障组专门联系了消防人员现场指导。

整个强制搬迁行动从上午8时一直持续到当晚18时30分,整个搬迁过程平稳有序高效。

王秦飞局长表示,“强制性是执行工作的根本属性,对于‘骨头’案,我们要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