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领取案款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16:19:14 打印 字号: | |

李小宁:

关于辛优良与被执行人蒋帅、李小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依法将你名下位于无锡市新区天山路2-8号802室处置完毕,现余80000元为你唯一住房补贴。现通知你于2020年4月30日之前至本院办理领款手续(另需提供名下无房产证明)。若逾期或无法提供无房产证明,本院将视为放弃领取唯一住房补贴。

特此通知。

 

年四月二日


 
责任编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