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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确立“自甘风险”原则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14 09:22:45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

“自甘风险”原则,

让责任承担更加公平。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