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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养狗要栓绳,伤人要担责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19 10:43:10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养狗不牵绳违法吗?


宠物主人注意啦!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