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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0-08-20 09:11:2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如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