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是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变化、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论断。该段讲话,赋予了调解工作新的时代价值,对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8月27日、9月3日,新吴法院《民法典》宣讲团两次走进新吴区社区网格,该院立案庭副庭长曹雪青以“《民法典》视野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主题,为166名街道工作人员、网格员带来生动一课。
宣讲以《民法典》编纂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特色亮点为开篇,立足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技巧,结合日常生活和实际案例,着重阐述了如何运用调解方式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婚姻家庭及物权债权问题。

参与讲座的社区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宣讲,大家充分认识到《民法典》视野下调解工作“调之以情、解之以法”的重要意义,为下一阶段调解工作的开展,深化了理论基础、扩展了实践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