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发展的理念,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10月19日下午,新吴法院邀请12位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来院旁听评议一起通过网络平台侵害商标权案件。
该案被告在其网店商品名称中曾使用“小天鹅”字样,批发销售无“小天鹅”公司注册商标、非小天鹅公司授权生产的工业洗衣机商品。小天鹅公司认为被告行为具有明显的攀附其商标声誉的故意,侵害了小天鹅公司商标权,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法官经审理认为,小天鹅公司注册持有“小天鹅”字样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到法律保护。被告将“小天鹅”字样使用于洗衣机商品名称中,使得消费者在使用“小天鹅”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可以从众多商品中搜索到被告所展示商品,该种使用方式可以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故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小天鹅公司注册商标的侵权,判决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代表们对本次庭审程序及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本案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侵犯商标权行为,法院对被告侵权行为的认定说理清晰、逻辑严密,本案宣判对类案认定具有一定价值。
公平竞争是激发市场主体获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在本案审理中,法院充分尊重认可企业商标权价值,着力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值得肯定。
法院通过审理裁判,严厉打击假冒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创新发展环境。

知识产权庭负责人许超表示,下一阶段,法院会继续从全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努力提升自身审判能力三个维度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