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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 107户胜诉,只用一次庭审!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5-14 16:25:35 打印 字号: | |

司法为民,既要公正,也要高效。让群众获得高质量、高效率、极便捷的司法服务,是队伍教育整顿实效的体现。新吴法院在涉众型案件中,精准研判,灵活运用诉讼代表人制度,高效率、低成本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对同类案件的探索借鉴具有积极作用。



“现在宣判:某房产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107户业主支付违约金共计2164488元。

5月12日,无锡某小区百余户业主诉房产公司逾期办理初始登记违约纠纷仅经一次庭审即一审落槌。新吴法院创新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为107名买房人高效率、低成本维护了合法权益。


2020年下半年,无锡某房产公司因施工进度及新冠疫情等影响,导致未按承诺期限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影响到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随后,上百户业主陆续到新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长期拿不到违约赔偿的业主们心情也越来越焦急,尤其是因未及时办证耽搁落户入籍、办理子女入学的业主。


为节约司法资源、尽快解决买房群众的困扰,考虑到涉及人数众多,法院引导业主方们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不仅能让群众少跑路,也能有效维护诉讼能力不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吴法院指导所在街道组织业主方推选了4名诉讼代表人,制作诉讼代表人推选书范本、代表人诉讼民事诉状范本、代表人诉讼当事人清单及审理要素表等,建立“法官—街道工作人员—业主代表”即时沟通互动联系制度。



代表人诉讼立案后,为保障业主胜诉后债权得以实现,法院又迅速对房产公司资产全额保全到位。为了提高庭审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面对涉及107户业主的诉讼材料,逐个梳理审理要素信息,形成详细的审理提纲,制作要素化excel表格。满满两大箱诉讼材料,一周内全部审核梳理完毕。经过充分的庭前准备,新吴法院仅组织一次开庭,就完成了对该案的审理。



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双方均表示对新吴法院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本案,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的认同。



法官说法

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在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被代表的当事人则无需出庭参加诉讼,法院裁判结果对全体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诉讼制度。优点:以一次庭审、一张文书的高效方式为众多当事人解纷,免去这些当事人和代理人多次出庭的麻烦,也使不懂法律、难以独立维权的当事人能加入诉讼从而使合法权益得以保护。该种诉讼方式也有利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比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可以通过分摊方式负担,也无需亲自出庭造成误工损失。对于对方当事人而言,也不会因一类纠纷重复应诉、重复出庭,更不会被重复保全,不用遭受大量重复诉讼带来的叠加负担。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