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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弘扬红船精神 新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浩讲授专题党课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6 10:57:06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新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志浩以“弘扬红船精神 重温初心之路”为主题,为全院干警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红船精神”承载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一直鼓励和激励着中国共产党站在历史的高度,走在时代的前列,勇担舵手,引领航向。叶志浩院长主要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红船精神的内涵”“用红船精神担当时代使命”三方面,全面阐述了如何理解、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

叶志浩院长在授课中指出

要认真领悟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南湖红船点燃的星星之火,形成了中国革命的燎原之势,使四海翻腾,五岳震荡,更引领着中国革命的航船不断乘风破浪,奋勇前进,最后走向胜利。


要始终保持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唯有扬起理想的帆,掌好信仰的舵,摇动奋斗的橹,百折不挠,方得始终。


要大力发扬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中国共产党肩负为人民谋利益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在推进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要不断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叶志浩院长强调

红船精神,植根于亿万人民,寻梦和追梦的火热实践中,要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院干警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承担起培根铸魂的神圣职责,做红船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播者,要自觉把党史知识学习与审执工作实践结合起来,自觉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