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13时,在无锡市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内,新吴法院法官敲响法槌,宣布对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审理。
庭上,法官充分告知被告人权利与义务,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本案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的意见,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及量刑建议,被告人表示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
当庭,法官再次敲响法槌,对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据悉,该案从被告人到案至法院审结,仅过去了46个小时,为全市首例。
跑出案件办理“加速度”,按下刑事速裁“快捷键”。作为刑事案件快速集约办理的新探索,新吴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汇集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和社会法律援助等各方资源,快速办理中心采用规范、合作、高效、“一体化”快速办案新模式,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坚持前瞻思维,适时提前介入
在该案中,公检法司各单位对案件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进行分析研判,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有效衔接,确保案件稳步推进。
经前期会商,确认该案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条件。2月21日15时,新吴公安分局对涉嫌危险驾驶的张某进行传唤审查,经告知后张某申请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快速办理。22日下午,新吴检察院经审查后向新吴法院提起公诉。
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提质增效
23日上午,新吴法院法官助理在员额法官指导下阅卷审查,厘清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当日下午,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案件办理中,新吴法院坚持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裁判,坚持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切实做到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
强化协同作战,推进繁简分流
本案中,公检法司各单位,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审判、律师法律援助方面无缝衔接,各环节顺畅,各单位优先办理,缩短程序流转时间和办案周期,节省司法资源。
同时,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受理、快速审判机制也缓解了被告人焦急等待的心理,有利于被告人进行改造、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