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法发〔2019〕12号)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无锡市新吴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5月10日依法任命的我院92名人民陪审员至2022年5月9日任期已届满,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22年5月9日自动免除。具体名单如下:
过军、谢瑶、华晓春、马凌云、吴金兰、周立峰、李浩荣、邹彩萍、周辉、陈敏娜、陈行、钱芳、须宇峰、俞石磊、朱海凤、咸雪珠、侯贺莲、贾新媛、郝炜、胡雯、苗君、莫飞、辛圣旦、朱杰、陆建君、陆凤根、孙聪、王治、赵兴国、张颖迪、俞石英、周巍峰、李萍、王文星、唐磊、谢莹婷、杨春峰、曹杰、邹玉芬、张艳、朱林根、邹庆敏、黄亮、王益华、袁锦祥、雷老闲、邓新福、周婷、李桂林、周栋、盛亮、林沛松、孙晓映、袁铭杰、钱 旼、叶双慧、郝焰、祁燕、祝娴娜、武玉、钱江、王艳霞、李正东、顾燕新、朱信强、薛琴生、尹奇、张岚、陈雷、李厉、薛宇、王顺权、崔洪平、吴军、王晓刚、冯可、钟锡畅、朱雨华、吴文莉、叶小芳、胡静妹、孔东发、唐振白、周金生、秦迪光、奚静华、蔡卓君、顾秋英、孔新颜、沈伟、周勤南、周为平。
现予以公告。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民法院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司法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