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街头,空气里弥漫着丝丝缕缕的烧烤龙虾味,“馋唾水哒哒滴”有没有?
约来三五好友,点了六扎啤酒,哟,夜生活就此开头!

生活中多少忧愁,酒桌上都是朋友,come on!你有故事我有酒,不喝醉不许溜走。

No!No!No!
No!No!No!
小明二十岁生辰,
邀一桌好友亲朋,
一个十九岁哥们,
人仗义名叫小风,
自带酒不是外人。
喝完没醉可不成,
来箱啤酒接着整。
整到了厨师打盹,
勾肩搭背地出门,
兄弟们难舍难分。
龙虾烧烤接着整。
直到半夜三更,
稀里糊涂脑子犯愣。

追风的少年小风,
醉醺醺骑摩托闯红灯,
匆匆地没了人生。
八零后的父母,
黑发人送黑发人。
短暂的人生,
不羁的人生,
让人,叹惜的人生。
朋友的悔恨,
赔款的责任。
父母的余生,
好像是一场梦,
哎,可真太心疼。
这不是RAP,而是真实的案例。一次,年轻人小明组织生日宴,请来一帮小伙伴。朋友小风自带了白酒,几人喝完后,又加了一箱啤酒。生日宴吃完后,小风骑着摩托,跟着还没尽兴的大伙儿又一起去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酣畅淋漓后,小伙伴们各自离开。
虽然没有驾照,但喝得迷迷糊糊的小风还是接着骑着摩托疾驰而去。经过一个路口时,高速闯红灯的小风和另一辆疾驰而行的汽车撞在了一起,发生了交通事故。小风经抢救无效死亡。
面对儿子的突然离去,小风的父母十分悲痛,他们认为,作为同饮者,也要对自己孩子的去世承担责任。于是,父母将同饮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的30%计36万元。
法院认为,小风的小伙伴们作为同饮者,知晓小风第一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第二场喝酒后,未引起重视,未尽到同饮者的扶助义务,置小风于高度危险中,应承担一定责任。但小风作为成年人,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自身过错较大,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和社会的不负责任,其自身承担90%以上的责任。综上,法院酌定小风的伙伴4人赔偿小风父母8万余元。

(案件承办法官程加干)
案件判决后,法官同小风的伙伴分别进行沟通谈话,了解到他们年纪都比较小,刚踏入社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法官一一告诫他们作为成年人对自己和朋友要有责任心,莫让一时的疏忽,造成一生的遗憾。
朋友聚会,以酒助兴,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联谊活动。但饮酒需适量,过量则容易引发自身的风险,甚至对他人,乃至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风险。饮酒后,常有醉酒驾驶致自己、致他人伤亡者,有自身疾病猝死的,有意外落水、坠亡的,也有借酒劲做出伤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活动的,由此引发的案件也常有发生。
同饮者,如能做到文明饮酒、尽到提醒、劝告、护送、照顾等义务,则不致发生上述情况。而若同饮者有劝酒、拼酒、灌酒行为;对醉酒、失去自理能力的同伴置之不理,未予扶助、护送、照顾;对饮酒后的同饮者行为存在高度危险,不加以劝阻、制止等情况的,都是没有尽到义务,应当认定为存在一定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饮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要对伤亡的同伴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劝君少尽一杯酒,
莫待他日空余愁。
正所谓文明饮酒,
善待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