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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还能帮着办贷款? 人民调解员的隐藏技能展示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17 09:09:28 打印 字号: | |

“诉前调解化纠纷,云端服务抗疫情”——近日,在某地产公司赠送给新吴法院调解员吴希的锦旗中这样写到,以此表达对吴希在系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化解纠纷高效作为的赞扬。


(左二为吴希)


吴希是2021年由区司法局派驻到法院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平常她在工作中就注重总结经验方法,这次更是勤于思考、主动作为,这才成功调解了10余起某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案件。

新吴法院党组成员、立案庭庭长刘一刚对吴希的工作成效很是赞扬。


今年年初,法院收到了一批因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开发商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案件。在审查案卷材料时,吴希发现这批案件中的购房人都按约缴纳了首付款,但受疫情影响,这批人身处外地无法来锡,有些人无法提交贷款材料导致未能及时办理贷款手续;还有些人已经提交的贷款材料不齐全又不能及时补全导致放款未获批。


购房人


您好,我们其实都是想付款的,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方便来锡,快递也没有恢复,现在是人到不了材料也到不了,这贷款才办不下来的。

了解到这些情况,吴希认为造成购房款延迟支付的原因其实并不在购房人本身,而是由于种种客观因素导致。“既然不是不想付,而是不能付,事在人为,想办法解决就行了。”吴希认为这批案件可调解性很强,在和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吴希开始行动了起来。



吴希一方面建议购房人联系人社部门和银行,咨询是否能够在线申请贷款,或者询问是否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办理贷款;一方面督促开发商利用在地优势,帮助购房人一起完成贷款程序。同时,吴希还主动与银行相关业务人员联系,询问是否可以为这类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办理贷款的购房人开设贷款办理“绿色通道”。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周后,贷款手续终于流转到了银行,贷款流程得以顺利进行,放贷指日可望。但按照合同约定,购房人没有及时给付购房尾款,需要向开发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一面是为了办理贷款多方不辞辛劳的共同努力,一面是一天天累计计算的违约金,吴希心中有了衡量。


     “李律师,贷款材料现在交上去了,银行那边我也确认过了,如果没有问题,贷款马上就可以批下来了。虽说确实是迟了,但原因也完全不在购房人。你看看能不能和开发商商量一下,一是看看尾款支付的时间能不能再宽限一些,二是一起再谈一谈违约金的事情。当下,有些事确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共克时艰。希给开发商的代理人做着工作。





最终,在吴希的沟通下,贷款批下来了,违约金的事情解决了,开发商和购房人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吴老师,我们来不了无锡,这调解协议怎么签?”面对当事人的询问,吴希笑着回答:“针对你们的情况,你们可以不用来院,直接在江苏微解纷小程序上确定签字就行了。具体怎么用,我来教你们……”


在吴希的耐心引导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平台三方连线“云端签约”调解成功,未有一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为购房群众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为房地产企业追回了近650万元购房款。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