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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建引领“伯渎善治”,江溪法庭党支部与市委政法委第四支部结对共建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2-06-29 09:18:04 打印 字号: | |

为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推动江溪法庭审判要务与法庭品牌建设全面发展,6月27日,江溪法庭党支部与市委政法委第四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阳洪昕,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徐竹芃,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唐明刚,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处处长、第四支部书记王仲军,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王正和,新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勤,新吴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津波,新吴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邵明,以及共建双方党员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双方支部书记分别介绍了各自党支部建设情况、党建品牌规划、共建工作计划,并签订了党支部共建协议书。徐竹芃副书记与陈津波副院长对此次支部共建均表示祝贺,认为两个支部具有天然的血脉联系和深厚的共建基础,双方应建立长效学习交流机制,珍惜共建机会,相互助力形成合力。




阳洪昕副书记表示,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参加共建签约仪式很有感触,党建引领体现在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也是做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抓手和切入点。江溪法庭“伯渎善治”品牌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德治教化作用,是很好的尝试,要勇于实践,敢于创新,为市域社会基层治理提供新范本、新模式。



刘一勤院长表示,此次结对共建是“大机关”与“小组织”支部共建的典范,江溪法庭处于法院工作最基层,深入群众中间,深入市域社会治理的最前沿,具有鲜活的司法实践案例,可以为市委政法委提供基层样板,法庭通过与上级机关党支部共建,必将使党建与审判业务更加深度融合,也欢迎市委政法委为江溪法庭提供更多的政策试点支持和挂钩调研支持。



江溪法庭将以支部共建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现以党建促审判;进一步做好“伯渎善治”司法供能工程品牌建设,实现法庭品牌与党建品牌共提升,进一步融入市域社会基层治理大局中,发挥法庭在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独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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