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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论坛 | 打工人,这场论坛与您有关……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09 15:22:30 打印 字号: | |

“劳动合同中一定会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吗?”

 

“怎么判断竞业限制条款效力?”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会产生什么后果?”

 

927日,一场以“科技型企业竞业限制研讨”为主题的论坛正在新吴法院图书馆如火如荼地展开。此次论坛是新吴法院争鸣论坛系列研讨的首场活动,特别邀请江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浦纯钰、市中院劳争庭法官许晓倩、市劳动仲裁院主任科员雒堂芝、新吴区仲裁院汪莲莲及律师许雪松等嘉宾现场交流分享。

 

新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一勤,副院长雷海亮,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玥珑到场指导,院研究室副主任赵蔚主持论坛,部分企业代表及法院干警参加。



 

嘉宾们谈了些什么?

 

江南大学  浦纯钰副教授

竞业限制中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保护倾向

 

在竞业限制中,用人单位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为保护人才市场的良性竞争,可适当加强违约金的惩罚力度,加大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人的失信成本。

 

市中院劳争庭法官  许晓倩

两级法院竞业限制案件的审理情况

 

介绍竞业限制案件审理基本情况及审理问题,结合具体案件,对负有保密义务人作为竞业限制人员的适格审查、举证责任分配以及隐蔽就业实施竞业行为的认定等进行说明。

 

新吴法院民一庭庭长  胡艳丽

竞业限制案件的审理要点难点

 

概述审理竞业限制案件的审理要点和难点,从劳动者义务主体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效力、劳动者违约确定、违约金标准四个方面,阐明司法裁判考量因素。

 

江苏海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雪松 

浅议竞业限制有关问题

 

结合劳争案件列举实践中劳动者通过本人化名、近亲属挂名、个人现金缴纳社保等手段规避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提出拓展竞业限制义务的观点,对竞业限制范围和补偿金标准等发表看法。

 

无锡市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范宝露

竞业限制维权的困境与思考

 

从公司实际存在的竞业限制问题出发,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维权时面临的竞业限制人员认定不明确、取证举证难度大、违约赔偿标准难界定等问题。

 

 现场交流了些什么?

 



企业代表——“保密义务如何确定,销售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有何意义,是否应当设立定期汇报制度?”


市劳动仲裁院主任科员雒堂芝——“设定竞业限制启动程序的必要性,以脱密协议代替竞业限制协议的可行性,近亲属不适宜作为竞业限制义务人的理由。”


新吴区劳动仲裁院汪莲莲——“企业完善员工离职交接程序的重要性。”

 

三个多小时的研讨,秩序井然、观点鲜明、气氛热烈。虽天色渐晚,但大家依然沉浸在讨论中,不知疲倦。结束时,所有人握手致意,相约下次再会。

 



让精英荟萃,促百家争鸣,是新吴法院设立司法服务平台“法智新吴”的初衷,本次论坛也是将“法智新吴”建设理念,从线上延续至线下的具体实践。

 

正在阅读的你们,如果对本次争鸣论坛议题感兴趣的,可私信小编哦。

 

让我们一起期待下次“华山论剑”,新吴法院争鸣论坛——邀请您一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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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