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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法院审结首起类个人破产案件!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01 16:52:2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新吴法院贯彻落实市委杜小刚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代表建议案精神,积极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对司法制度及实践运用进行积极探索,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救济路径,为激励创新创业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新吴法院高效审结新吴区首例类个人破产案件。该案参照企业破产程序、遵循个人破产制度逻辑办理,社会示范效应较大。

案件审理过程中,新吴法院紧紧围绕个破三大核心——自由财产、免责制度、失权复权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基础调查和协商沟通工作。针对类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制度上的区别,创造性地运用了结合“信用体检”和“能力体检”在内的“人物画像”工作法,指导管理人对债务人从个人财产情况、负债情况、诚信情况到偿债能力情况等10个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机制及“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处置债务人信用修复问题,让债务人 “轻装上阵”,争取实现双赢好局面。

下阶段,新吴法院将继续组织精干力量审理该类案件,总结成功经验,探索更优路径,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核心,以“鼓励创业宽容失败”为重点,深入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为新吴区建设更强动力的创新中心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