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5月30日下午,在中海社区居委会内,一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正在开庭。现场,多名人大代表、议政代表、小区居民代表及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庭审。

高先生是无锡市某小区的业主,他购买了一套两层叠墅,位于楼栋的六楼和七楼。2022年10月,高先生想要在位于七楼的露台上搭建一间阳光房,他找到小王为自己装修。这活儿只小王一个人不够,于是,他来到劳务市场找到老李一起干。双方约定报酬按照每天260元的标准结算。
施工那天,小王和老李一起来到高先生家七楼的露台上。老李踩在1.7米高的铁质人字梯上,为小王传递材料。但一个不注意,没系安全绳的老李重心不稳,就从梯子上摔了下去,直接跌落在了三楼住户家的平台上。后老李因为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老李的家属认为,高先生作为业主将施工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小王进行,存在选任过错;小王作为雇主,在明知老李未佩戴安全绳的情况下放任其施工,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存在过错;另外,小区物业公司明知案涉施工地点为公共区域而没有进行阻止,对事故的发生也应当承担责任。所以,老李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高先生、小王、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0余万元。
接到案件后,江溪法庭陈莹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她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案涉小区内公开审理这起具有警醒意义的案件。
整个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法庭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了调查、辩论和当事人陈述,让各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庭审中,陈莹法官还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定作人、承揽人、提供劳务一方各自应当尽到的法定义务进行了释明。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现场未能达成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到场旁听案件的代表委员和社会居民对这起案件的发生都唏嘘不已。
“旁听了庭审,我们都觉得这件事情确实有问题。施工符不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有没有资质,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人命大于天,这起案件带来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特别是法官的现场释法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现在家家户户都会装修,以后我们自己装修的时候,在审核施工资质及选任人员方面肯定要更加谨慎,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巡回审判是践行司法为民工作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深化诉源治理的深层次体现。下一步,江溪法庭将以“伯渎善治”品牌建设成果为依托,持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发挥案件示范指导作用,努力推行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就地释法,力期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诉源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