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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重阳特刊 | “个房子我住得暇意个,谢谢你俚!”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3 13:25:03 打印 字号: | |

98日,新吴法院江溪法庭接到来自本院执行局的电话,请求协助一起涉及东风家园社区居民的执行案件。为何要协助执行?因为这起案件有关老年人的“住有所居”的基本权益……

严奶奶是个耄耋老人,老伴多年前就去世了。老伴在世的时候,老夫妻将家里老房子拆迁所得的三套拆迁安置房,直接登记在了儿子王某名下。

王某做工程生意,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向他人借了几百万。后来王某生意失败,难以还款,只能用房子抵押借款、偿债。到2023年,就只剩一套安置房了,正是严奶奶居住的这一套。

此时,杨某等债权人的借款还没能归还,债权人持生效判决书到新吴法院申请执行,仅剩的这套安置房成了唯一财产,经过评估拍卖等程序,该套安置房被成功拍卖成交,成交价格90余万元。

但成交后却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居住在此的严奶奶后续居住问题如何解决?执行法官方庆富找到江溪法庭庭长戴雷,商量能否通过法庭与社区协调,妥善解决此事。

一方面要依法与申请人沟通,预留严奶奶的租房基金,更为重要的是要对严奶奶的租房问题进行全盘考虑。

(图为法官们正在小区内实地走访,协商解决办法)

法官了解到,多年来,严奶奶都居住在这个小区,与拆迁之前的老庄邻和安置后结识多年的老邻居住在一起。严奶奶年纪大身体不好,很多邻居都对她十分照顾,社区对严奶奶的情况也十分了解。如果搬到其他小区,对严奶奶来说显然是孤寂且不甚安心的,严奶奶自身也是愿意继续租住在现小区内。

然而,八十几岁的老人租房何其困难。严奶奶年纪又大自己不方便找,儿子王某也不出力,一时间竟找不到出租房。

方庆富法官和江溪法庭的程加干法官向社区通报了相关情况后,经过多方一同努力,终于找到了严奶奶现住房屋隔壁单元的相同楼层、相同户型的出租房源,严奶奶与房主也是熟识。双方沟通后,达成了租房协议。

但又有问题摆在眼前——租房基金能不能一次性给严奶奶?严奶奶年纪这么大,又不会存款、转账,只能现金保存,会不会存在资金安全问题?

法官跟严奶奶提出这个问题后,严奶奶也表现出了担忧。法官询问严奶奶是否由合适的人帮其存储保管,定期向房东支付,严奶奶认为这是个好主意。

法官又将这一情况反映给社区。社区积极配合,推荐了与严奶奶熟识的社区工作人员帮严奶奶保管租房基金,根据租房协议定期向房东支付房租。

(图为在法官的主持下,各方在社区内对资金保管、租房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

如今,在社区和法院的共同关心和帮助下,严奶奶已经搬到了出租房。新的房屋内,房东贴心地更新了一些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设施,让严奶奶居用的更顺心。

“这个事情麻烦了太多人,现在的结果我很满意,个房子我住得暇意个,谢谢大家!”新屋内,严奶奶对法院和社区的工作予以认可。

同时,法官还与社区进行了协调,社区表示将会关注严奶奶的情况,为严奶奶的出租房安装“一键呼叫”系统,并为严奶奶定期提供家居保洁服务,定期安排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探望,做好独居老人的服务工作。

(图为法官来到严奶奶的新居所回访探望,严奶奶拉着法官,表达谢意)

“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严奶奶虽然是被执行人的母亲,但她同时也是一个老年人,有权获得老年人应有的合法权益。本案就是法院贯彻人性化办案理念,参与辖区社会治理的鲜活案例。

未来,新吴法院将继续通过审执配合,以诉源治理为切入点,联手基层治理力量,全面参与基层和谐社会建设。在争源、诉源、执源的未起之时、未萌之际提前化解纠纷,充分贯彻“前端与后端”“主动与能动”的司法为民理念。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