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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新吴法院一案例入选《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13 13:35: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吴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倩倩、法官助理许晓伟撰写的案例《吴某凤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将添加“西布曲明”等非食品原料的减肥产品作为“赠品”捆绑其他物品出售行为的定性及销售数额的认定》,被《刑事审判参考》录用为第1527号指导案例。该案此前已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节目播出。

《刑事审判参考》是最高人民法院用以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唯一出版物,为刑事司法人员提供了有针对性和权威性的业务指导和参考。

该案中,被告人吴某凤等人采用将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赠品”与未检测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主产品捆绑搭配的模式进行销售,犯罪手法较为隐蔽。法院认为,非药品类减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销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应属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以“赠品”的形式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所谓的“主产品”属于犯罪成本,应以销售总额认定被告人的犯罪数额。

(图为周倩倩、许晓伟进行案件讨论)

未来,新吴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在总结审判经验、提高办案质效方面的重要作用,将案例调研作为提升审判调研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盯各类新型、热点及疑难复杂案件,深挖典型案例的价值,在案例调研工作方面持续积累,推动审判业务与理论研究互融互促、不断提升,以精品案例引领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