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动终止人民陪审员职务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到期自动终止。下列57名同志是2019年2月28日经人大任命,于2024年2月27日职务自动终止。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审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至案件审结之日。届满人民陪审员具体名单如下:
王海梅、张曙晖、周君昊、鲍毓敏、张萍、杨志杰、张吉、俞美芬、尤培海、陈浩、钮丽英、张炎、廉洁、杨玲、杨晓君、朱叙良、许云良、周宇锋、顾秋芬、王晓燕、张志良、赵峰、龚萍、吴伟忠、王治生、唐旻、刘毅、许斌、唐明伟、冯春华、章阶、闫艳波、邹红丹、蔡永进、府伟民、周建秀、周国芹、张荣芳、陆雪珠、查筱虹、邹坚伟、邹君兰、曹阳、黄惠娟、胡秋音、方浩、张军、陈仁军、王妤、杨东英、丁满一、华学东、张巍岚、华宏、周红伟、华波、周丽等57名。
请各部门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好陪审工作。
政治部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