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直以来都是消费领域重点关注的话题。3月15日,新吴法院法官陈莹做客无锡交通广播电台FM93.7《心仪有说法》节目,与广大听众一起分享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典型案件。


案例一:虚假宣传“M12澳洲和牛”,商家被判退一赔十
2023年7月,美食发烧友小吴在某直播平台花费599元购买了某烤肉店新推出的“M12澳洲和牛”套餐。到店消费后,小吴发现服务员端上来的牛肉颜色发黑、品相较差,吃上去有一股臭味。事后,小吴得知澳洲从未生产过M12等级的牛肉,所谓的M12等级都是商家宣传的噱头。小吴向法院起诉,要求烤肉店退还餐费599元并按照餐费的三倍和十倍分别赔偿损失1797元、5990元。

案例二:消费者滥用无理由退货权,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在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了某店铺的藕粉。收货后,王先生认为店铺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款。经相关部门调查,认为店铺不存在虚假宣传,平台驳回了王先生的退款申请。王先生对处理结果不满,连续十几天在店铺下单10单,金额都在2000元以上,但提供的收货地址却大多为“某市某区某小区火星救援现场”,且收货电话均是空号。在商家发货后不久,王先生对这10笔订单申请七天无理由退款,并成功退款。商家认为王先生短时间内的退款行为对店铺评分、销售额产生影响,以名誉权受损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先生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0余元。

案例三:在食物中发现头发,是否能主张十倍惩罚性赔偿
某日,刘先生来到小李火锅店就餐。就餐期间,刘先生从火锅店自助区域的不锈钢餐桶内盛了一碗冰粉。正当刘先生准备食用时,却发生冰粉碗中有一根头发。刘先生要求火锅店给予赔偿,但双方协商无果,刘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火锅店退还全部就餐费用536元并予以十倍赔偿5360元。

说法:作为消费者在遭遇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如何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权益?
1.应当及时保存好相关凭证。例如可以拍下食物和异物的照片,并保存购买食物的小票、发票或支付凭证等。同时,如果因误食异物就医的,也应当妥善保管就医记录。
2.要及时与卖家或者平台沟通。消费者可以与商家沟通协商退款,并可主动要求商家赔偿。除了到实体店铺与卖家进行交涉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与食品厂家、官方微博、官方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与协商。当然,如果是通过外卖平台购买的食物,消费者还可以与平台进行沟通。实践中,某些商家会为用户投放“放心吃”保险,消费者可以通过平台获得食品安全理赔。
3. 消费者还可以直接联系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致电过程中,消费者应当明确告知工作人员自己希望商家依照《食品安全法》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同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在12315的线上平台进行投诉,填写投诉信息时应当详细、具体、明确。
4. 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消费者应当整理好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