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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是我们!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16 09:32:13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纪念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议和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110日,江苏高院组织召开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对各类先进进行表彰表扬。新吴法院江溪人民法庭获评“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旺庄人民法庭“法润万家 玫美与共”品牌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本公号将分为两期,对获得荣誉的法庭品牌和法庭进行介绍。今天,向大家介绍“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江溪人民法庭。

厚植善治根基 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近年来,江溪法庭充分利用坐落泰伯故里、伯渎河畔的地理优势,以泰伯礼让至德精神涵养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伯渎善治”司法品牌,探索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诉源治理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2023112月,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1614件,同比下降21.95%,诉源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以德辅治 构建综合治理新体系

党建靶向指导。与无锡市委政法委第四党支部、街道政法和社会管理局党支部、梅村商会党支部等开展党建联盟,弘扬“德让”文化,每月联动开展“法润伯渎 善治江溪”宣讲,致力“邻里礼让、家人谦让、商人义让”的氛围营造,深层次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辖区矛盾纠纷产生。

规范横向联通。常态化组织街道、社区召开“双周通气会”, 梳理分析辖区难点、堵点矛盾纠纷,“从法治上办”提出对策、做好预案,预防纠纷向后端蔓延。针对物业纠纷多发群发现象,推动街道出台《物业治理实施细则》,并联合住建局、街道定期召开居委会、物业公司、业委会“三驾马车”座谈会,协调理顺社区治理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讲睦修信”文明社区建设。

数据纵向追踪。选取婚姻家事、邻里关系、物权保护等辖区高发案件,发布司法审判数据报告,并以社区网格为统计单元,对矛盾纠纷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因地施策,为党委政府评价治理成效、完善治理方式、预防矛盾纠纷提供参考,先后发布了《二手房买卖纠纷司法数据专项报告》以及6个典型社区司法指数分析报告。

以和为贵 搭建多元解纷新平台

以人为本。在法庭及梅村商会分别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建立人大代表参与调解联系名册。实施基层法治人才涵养计划,为社工、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群体授课1600余人次,推行“村干部驻法庭”工作机制,分批次组织各社区45周岁以下调解主任、调解专员到法庭脱产跟班学习一周,提升基层干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以智为擎。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伯渎善治”工作室与巡回审判法庭,法庭通过移动云视讯远程会议系统,与街道综治中心、32个村(居)委会、梅村商会远程对接,辖区矛盾纠纷信息共享、联排联动,法官通过远程视讯系统,累计指导综治部门就地化解纠纷73场次,实现纠纷止步于诉外。


以案为要。推广“行业纠纷行业解”,指导商会修改章程,倡导会员企业纠纷实行商会调解优先及调解程序前置。联合无锡仲裁委与商会召开座谈会,推荐商事主体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优先选择仲裁条款,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商事纠纷数量。在此基础上,加大委托委派调解力度,累计委派人民调解案件215件、调解成功48件,委托商会调解案件126件、调解成功64件。

以调息诉 引领社会文明新风尚

简化批量纠纷处置。2023年以来,108起商事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标的额1.56亿元。指导辖区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业委会)签订仲裁管辖条款,引导物业纠纷通过仲裁裁决途径化解。2022年以来,法庭引导4个小区仲裁裁决8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仲裁调解604户业主拖欠物业费事宜,收回物业费502余万元。

提升诉前调解成效。运用全覆盖诉前调解工作模式,确保案件能调尽调,对于调解无法化解的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完成辅助事务性工作。2023年以来诉前分流案件2115件,经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起诉的309件,调解成功出具法律文书的807件,诉前调撤成功率52.77 %

完善示范诉讼机制。推广适用“示范性指导判决+纠纷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广泛宣传示范判决效果,增强当事人对示范性诉讼程序和结果的认可度,对于其他类似案件,由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不再进入诉讼程序。通过示范性诉讼,辖区物业纠纷案件由往年年均100多件下降至今年21件。

源浚者长流,积微成著;深耕者枝繁,厚积薄发。江溪法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吸收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实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