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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之“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新吴执行再掀风暴!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24 09:17:36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按照省高院“小标的 大民生”执行行动工作部署,522日,新吴法院开展晨间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强有力的雷霆手段,再掀“夏季攻势”执行风暴。


本次行动邀请到部分驻区人大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见证。

执行现场一

王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在新吴法院调解离婚,根据调解协议,陈某应分期支付王某归并款,但仅仅支付了几期后,陈某便不再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陈某,陈某都不予理会,也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人,但都没有收获。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决定再次上门。这一次,通过整体部署、提前蹲点,法官终于找到陈某行踪。  

 

“因法院多次传唤,你均不到庭,本院现依法拘传你到法院谈话。”羁押室中,执行法官向陈某释法明理,陈某终于知道严重后果,当场筹措,将剩余的归并款及违约金全部付清。  

“虽然你已经履行完毕,但你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本院现依法对你采取罚款措施,是否清楚。”陈某拿着决定书,连忙道:“清楚!这回我可知道了,一定要配合法院的工作!”   

执行现场二

李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新吴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向李某支付70余万元款项。但该公司未按约履行,李某向新吴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查询到该公司名下有数辆渣土车,法官立刻采取扣押措施,成功扣押到部分渣土车。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该公司又有多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且大多是工人工资案件。

渣土车扣押后,原本还能联系到的实际控制人黄某某却突然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传唤不来,也再没有主动申报过财产。

基于此,针对愈发严峻的执行请示,法院将这起案件也列入到本次“小标的 大民生”集中执行行动中。   

经过前期摸排,执行法官直接来到黄某某家中,将其“抓个正着”。现场,除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及实际控制人黄某某,还有一名一岁多的婴儿。

因公司实际经营均由黄某某负责,方某并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也考虑到有婴儿需要照顾,执行法官仅对黄某某进行了拘传。 

 

在得知司法拘留的结果后,黄某某明显“慌了神”,连忙开始和执行申请人们进行协商。终于,黄某某筹措到了8万余元,与几名申请人均达成和解协议,他本人作为公司的连带责任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得知公司有这么多官司,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感谢执行法官,让我们见到了曙光。”达成和解合意的工人们向执行法官表示着谢意。

执行现场三

朱某与潘某、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新吴法院判决,潘某、孙某某应向朱某支付借款1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这之后,孙某某才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可以分期支付,但在约定的和解时间内,孙某某却突然“隐身”。   

系统查询显示,孙某某名下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得知这一消息后,申请人异常焦急,因为这是他看病就医的钱。

   

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来到孙某某家中,也没有找到孙某某找,但执行法官并没有离开,而是安排人手在附近蹲守。

终于,付出有了收获——买早点回来的孙某某正好和执行法官撞了个正着。!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面对拘传令,孙某某十分惊慌。“法官,我马上来筹钱付给他。”经过几个小时的筹措,孙某某终于将全部款项一次性向朱某支付完毕。针对孙某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情形,执行法官对其采取罚款措施。   

作为攻坚执行日,本次晨间执行共执结案件34件,拘传23人,罚款5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729万余元。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