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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渎善治 | 村规民约制定指南,发布!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5-06-20 14:12:07 打印 字号: | |

6月20日,“小公约 大治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座谈会在江溪法庭“伯渎善治”工作室举行。新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津波,江溪街道政法委员柳江龙,梅村街道政法委员蔡国新,区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处负责人蔡晓饴,以及街道司法所、社区负责人代表参加座谈。

为指导辖区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江溪法庭正式发布精心编制的“小公约 大治理”——村规民约制定指南》。该指南系统梳理了居民公约制定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规范流程、核心内容框架及常见问题解答,为各社区提供了一份权威、清晰、可操作的“工具书”。

座谈会上,江溪法庭庭长戴雷通报了近年来深度指导社区制定、修订居民公约的工作情况,以优秀居民公约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阐述了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就法庭指导辖区居民公约制定工作作出了表态。

江溪街道政法委员柳江龙表示,居民公约对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各社区应当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法庭的专业指导下,确保居民公约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实用、执行有力,切实发挥居民公约“民间法”的约束与引导功能。

梅村街道政法委员蔡国新建议,居民公约的制定要注意以下几点:要带着问题,有的放矢作出约定;要有可操作性,能解决实际问题;要程序规范,让老百姓广泛参与。

新吴法院副院长陈津波表示,积极推动、指导居民公约制定工作,是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一项重要抓手,要积极探索居民公约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践中的应用路径,通过居民公约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案例,赋予居民公约更强生命力。

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居民公约对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多位社区代表分享了本社区制定和执行居民公约的生动实践与现实挑战,并就如何提升公约知晓率、参与度、执行力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一纸公约虽小,承载的是居民对美好家园的共同期许,凝聚的是基层治理的深厚根基。”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及《指南》的发布,是江溪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务实举措。下一步,江溪法庭将以《指南》发布为契机,持续深耕细作,让居民公约真正成为化解矛盾的“润滑剂”、社区和谐的“稳定器”,凝聚“小公约”之力,赋能基层“大治理”。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