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这堆电缆没人要了吧?丢了也是浪费。”退租时,小李看着前房东留下的东西,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觉得是笔意外之财。

基本案情
小李携妻儿租住王大爷的房屋十余年之久。2024年7月房租到期后,小李未再续租。王大爷考虑到双方相识多年,出于信任便允许小李暂留钥匙以便搬离剩余物品。之后,王大爷就将电缆存放在空置房屋内。同年9月,小李在搬离物品时发现王大爷存放的电缆,心生贪念,多次秘密窃取并销赃,前后盗窃电缆芯120公斤,价值7800余元。王大爷发现后立即报警,公安机关侦查后将小李抓获。公诉机关以盗窃罪对小李提起公诉。
案件裁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小李主动退赔损失并取得王大爷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法院判决小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盗窃罪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公私财产权利,惩治非法占有行为。无论财物处于“闲置”还是“常用”状态,均不会改变所有权,未经许可秘密窃取即属盗窃。法律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无关物品的价值与使用频率,莫以“闲置”为借口,莫以恶小而为之。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就是守护自己的法律安全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知法守法,方能心安理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