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汤,同事们昵称我为“阿汤哥”,也没啥不好意思,毕竟我和“碟中谍”的男主角都是老汤家的,况且我比他更胜一筹的是我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当事人经常在我低沉磁性的嗓音中达成和解。
咳咳,扯远了,回到正题。前段时间,我分到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乙公司、葛某、蔡某等欠了甲公司约3000万元借款不还。我立刻查封了乙公司开发楼盘的640余处商铺、车位及葛某、蔡某名下的房产。乙公司虽然体量较大,但现阶段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公司处于勉强运转状态。
蔡某、葛某:"您好,汤法官,这个案件我们现在也很着急,也想快点解决,所以我们也在用土地做融资,希望能早点变现偿还债务,相关的情况我们还是想和您说一下。"
和被执行人沟通下来,我感觉他们积极履行的意愿还是比较强烈的。如何处理这个案件,才能既保证甲公司的债权得到受偿,又能尽可能拉一把乙公司,让我有些头大。
已经查封的600多个商铺和车位如果拍卖成交,光裁定书就要烧掉一台打印机,这种杀鸡取卵的方式对处于挣扎中的乙公司无异于致命一击。而且这些商铺很多都已经卖出去了,但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直接处置的话可能引发的矛盾简直不敢想象。另外,葛某、蔡某名下被查封的房产还设立了抵押,即使评估拍卖,款项也不能完全覆盖这个案件的金额。哎,我实在是太南了。
但案件再难还是得继续办,我开始不厌其烦天天拉着双方沟通方案。
乙公司:"汤法官,想问一下我们可以分期履行吗?"
阿汤哥:"甲公司,乙公司他们提出分期付款,你们同意吗?"
甲公司:"不行。”
阿汤哥:“那%*&%*^%*&$%......行不行?”
甲公司:"不行。”
阿汤哥:“没事没事,再谈再谈,都是小事。”
多轮battle无果后,葛某又提出一个方案,他表示能不能先支付600万,然后解除他和蔡某名下房产的查封,让他们把房子拿去融资换钱。
唉,这个方案可行啊,和甲公司沟通下来,他们也觉得可以接受。
但愿景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葛某、蔡某名下的房产又有抵押又有共有人,解封后还有一段处置空档期,怎么掌控执行节奏,控制资金风险,还是要我这个老实巴交的执行法官上了。
为此,我三次往返上海,通过逐套解封、指定收款账户,控制资金流向的方式,终于将这近3000万的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我是个朴实的人,我对钱没什么兴趣,但是我对怎么快速执行到钱还是很有兴趣的。我很开心,纷至沓来的案件,给了我提高业务能力的空间。案件汹涌而来,我笑而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