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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稳”“六保”我们在行动12 | “法官,我们已经认识到错误,我们愿意改正”
作者:新吴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22 17:06:27 打印 字号: | |

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是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但严格要求和及时纠错也是促进企业良性运转的应有之义。通过法律规制经营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诚实意识、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形成公平竞争和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亦体现法院大爱。


不久前,新吴法院受理了一起某知名外商公司诉无锡某公司侵害商标权案件。诉讼中,外商公司申请保全,新吴法院经审核后作出保全裁定,冻结了无锡某公司银行存款。


但保全只是手段,怎样高效优质解纷才是目的。保全措施完成后,承办法官即开始积极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了解案涉被诉侵权事实情况,掌握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具体意向

后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无锡某公司释明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及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说明相应侵权行为对市场经济运行尤其是区域营商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当前知识产权最严格司法保护的形势及要求,同时耐心倾听该公司侵害商标权的具体原因,认真询问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无存在实际困难。


最终,在法官的细致工作下,无锡某公司表示已经认识到实施侵权行为的过错,表示愿意纠正并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次日,无锡某公司就主动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新吴法院立即依申请解除了对该公司的保全措施,确保将诉讼行为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该公司能够继续正常经营。


虽因侵权行为付出代价,但无锡某公司对法院在解纷过程中展现的公正立场、高效作为和保障措施表示深深感谢。

本案中,法院通过释法说理,有效化解争议,有力保障和维护相关企业合法权利;通过提前介入,迅速解决纠纷,尽量削弱诉讼对本辖区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通过警示教育,深入以案说法,强化涉诉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风险防范的正确认知,帮助涉诉企业走上健康、诚信经营的轨道。


 
来源:新吴法院
责任编辑:新吴法院